各办学学院(系):
根据校历安排,2012年7月1日至8月25日放暑假。各类学生下学期9月10日前报到注册,9月11日正式上课(新生按“入学通知书”规定执行)。现将有关期末及开学准备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办学学院(系)可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在6月30日前后安排放假。要严格按教学计划的规定组织考试(包括论文答辩),不得随意提前和滞后(毕业环节可按学籍办要求提前安排),不得随意变更考试方式或以作业替代。
二、必须在考前一周报送考试安排。考试安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动考试时间和地点。开卷考试请在考试安排表中注明。
三、要严格做好命题审核、试卷保管和交接工作。要委派专人送卷到学习中心(函授站)并参加巡考,必须保证考试在我校的监管下进行,谁出事谁担责。要填写《巡考记录表》,开学初集中交我院备查。我院将对组织不力、管理不严、秩序不规范的学院和单位予以通报。
四、各学习中心(函授站)要做好考试安排与准备工作,明确考试要求,组织监考培训,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生签到表》(随试卷交学院带回备考)。学生必须持证考试。座位分开排列。试卷下发前监考人员必须查验证件,无关物品不准带上座位。
五、各办学学院、函授站、学习中心应提前做好开学前的相关准备工作(课表、任课教师、补考、课件、教材准备等),本学期考试成绩须在放假前报学籍学位办,下学期课表及《巡考记录表》须在9月15日前报教学办。
六、各学习中心(函授站)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大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对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要做好心理疏导,妥善安排其后续各环节的工作,关心学生的成长。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