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尚未完成现场确认的重要提醒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请于10月8日至9日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指定地点就是现场确认的地方)。逾期未办理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请大家相互转告!
在职研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鄂公网安备 420113020005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