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定于12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在新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召开武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会期半天,请下列单位有关人员携带校园卡,提前签到参会:
1、全体校领导;
2、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召集人、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副书记;
5、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
6、机关与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武汉大学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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