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7月中下旬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气温已上升到37℃以上,局部地区达40℃左右,根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几天高温天气仍将持续,省教育厅已于7月24日10时在全省教育系统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有关精神,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系)要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尽量避免师生员工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尤其要做好留校工作学习和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师生员工的安全保障措施。
二、学生工作部门要认真落实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提醒学生切实注意假期外出安全、用电安全、游泳安全、消防安全、防暑降温等,重点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校团委要进一步加强暑期社会实践的安全和纪律教育,要求实践团队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确保实践活动顺利进行。
四、保卫部要坚持 “7×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68777110),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持通信畅通,做好接警处置;加强安全巡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严防火灾发生;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实验场所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安全隐患排查,避免因高温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和仪器设备损失;及时转移实验废弃物,避免因高温发生废弃物泄露等安全事故;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六、后勤保障部要加强在建、在修工程安全管理,指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加强供水供电调度,确保水电供应畅通;注意防范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火灾或触电事故;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七、后勤集团要加强对所属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场所的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加强高温条件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八、校医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开展防暑降温医学常识普及教育;检查落实防暑降温药品、器械等储备情况;做好安全应急预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同时,各单位要畅通信息渠道,如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武汉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