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校外培养单位: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遴选校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补充规定》(暂行)(锦医大校字〔2017〕11号)(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锦医大校字〔2017〕319 号)(附件2)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锦州医科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人员范围说明
本次遴选将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及现有导师情况进行遴选,请各培养单位在规定的学科专业范围内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非规定学科范围或超额推荐将不能参评。
二、申报方式
1.参加遴选人员填写《锦州医科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登记表》(word版)(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3),《锦州医科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附件4),excel版一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填报的学位、职称、专著、论文、成果、奖励、立项等均需将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并按填表顺序编写目录清单,将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形成个人佐证材料。
说明:登记表中学术型导师、专业型导师指全职导师,即指导学生学位论文和临床实践技能;临床兼职导师仅指导学生临床实践技能,不具备指导学生论文的资格和能力。请导师根据个人情况依据有关文件进行选择。
2.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提交至各相关单位,单位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无公章材料视为无效申报,将完成认定后的登记表(有公章)扫描为pdf文件,以“单位-专业-姓名-登记表”进行命名。
参加遴选人员提交给单位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登记表》,word版、pdf版各一份。
2.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业绩佐证材料,pdf版一份。
3.《锦州医科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excel版一份。
校外培养单位提交到学位科材料:
1.本单位参加遴选人员提交的材料,存放于参选人专业+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包括申请《登记表》pdf版、word版、个人佐证材料pdf,及本人遴选汇总表excel版。
2.《锦州医科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加盖公章pdf版、excel版各一份,于2021年5月18日8点前,发送至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邮箱jyxwgl2020@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登记表需要本人近期电子版免冠正面照片。
2.导师遴选汇总表excel版,不允许改变表格格式对表格做任何修改。每人一条记录,因填报内容较多,请在一个单元格内填完,不允许一人多条记录。
3.发表的论文、著作等以现刊为准,录用通知、论文小样无效;论文认定标准按照《锦州医科大学自然科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年)执行,其余一律按照科研处相关规定执行。
4.目前承担的课题以合同书的起止时间为准,延期未结题项目无效。科研经费需要出具单位财务盖章的经费余额表。
5.SCI影响因子,需提供具有科技查新检索资质的机构认定的sci影响因子检索报告。
6.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不要求邮寄纸质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0416-4673699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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