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人员:
为顺利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导师确认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导师确认人员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 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2. 通过第一阶段课程考试;
3. 已完成二阶段学费缴纳。
二、导师确认的原则
1.同等学力人员应在具备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内选择,学术型导师可以带教学术型及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型导师仅可指导专业型研究生。导师招生专业应该与本人报考时备案的专业保持一致(二级学科)。其中,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所选导师招生专业需与学员规培专业保持一致。
2.导师指导同等学力学员数量上限由导师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招生额度与统招研究生名额不合并计算。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符合基本条件的学员进入QQ群(群号:704477311),便于接收学校有关通知。
2.符合基本条件的学员需填写《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申报导师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二阶段导师确认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通过“锦州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210.30.128.94/login.html)查询导师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
3.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意向,并在《审批表》相应位置签字。(由于疫情原因,导师可在本次工作中使用电子签名审批)
4.将《审批表》、《汇总表》提交至导师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批、汇总。为便于联系,现提供校内有关学院咨询QQ群(附件4),材料报送等相关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解答。
5.各培养单位对学员提交的《审批表》进行核查,包括导师审批是否真实,学生专业是否与导师相符等。通过审批后,对学员《汇总表》进行集中汇总,在《审批表》、《汇总表》加盖电子公章。
6.各培养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jyxwgl@126.com,邮件题目“培养单位名称 2022同等学力导师确认”。材料包含:学员个人《审批表》PDF(盖章)、Word;《汇总表》PDF(盖章)、Excel。
7.时间安排:
12月9日前 学生与导师沟通确认,完成导师审批,材料提交至培养单位审核
12月13日前 培养单位完成审核,并将材料提交至学校
四、后续培养工作提示
(一)论文开题
1、开题时间:原则上进入二阶段并完成导师确认后半年内。
2、开题的组织:由导师负责,各研究生培养组织,公开进行。
3、开题要求:由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具体解读。
(二)科研工作
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以锦州医科大学(即“锦州医科大学xx学院”或“锦州医科大学xx研究生培养基地”)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符合要求的学术成果,具体见《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修订)》(锦医大校字〔2021〕6号)(附件5)。
(三)临床技能训练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标准
各项要求与统招硕士研究生一致,请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内查询有关文件要求。具体工作操作流程可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闵老师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2年12月6日
附件【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申报导师审批表.doc】
附件【附件2:锦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二阶段导师确认汇总表.xlsx】
附件【附件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等学力研究生使用说明).doc】
附件【附件4:各校内单位QQ咨询群.xlsx】
附件【附件5:《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论文规定(修订)》(锦医大校字〔2021〕6 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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