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经过专家评审,2023年春季论文盲审(二审)结果正在陆续返回,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阅意见查询
登录系统(http://210.30.128.94/login.html)—“毕业”—“论文管理”—“评阅成绩查看(JZYKD)”即可查看两位专家评阅综合结果与盲审结果,并可下载附件(次数选择“第二批”),查看详细评审意见。
培养单位按照上述方法操作后,根据需求进行筛选条件选择(例如:批次选择“2023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查询”,即可查看两位专家评阅综合结果与盲审结果,点击“导出评阅成绩”,可下载保存结果,并可批量下载附件(次数选择“第二批”),查看详细评审意见。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根据专家评阅进度陆续进行反馈,目前系统内集中反馈第一批次结果,如目前未收到意见的同学,近期应持续关注系统及时查收专家评阅意见。
二、论文盲审结果的使用
根据《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论文初审实施办法》(锦医大校字〔2017〕336号)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初审结果等级分类要求,目前论文学术水平总体评价共分A、B、C、D 四个等级。参照“评阅成绩查看”中“盲审结果”,确定是否具备答辩资格。
三、有关要求
1、论文评阅书研究生自行下载。所有参加论文盲审的同学,须将评阅结果第一时间告知本人导师(全职导师/论文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论文格式要求进一步仔细修改完善论文。
2、“评阅成绩查看”中“盲审结果”标注“延期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须办理延期毕业手续,具体请咨询学生管理科。
3、请各培养单位对出现论文盲审未通过的研究生的及其导师提出警示,并及时提醒导师督促、指导学生仔细修改论文,为下一次学位申请做好充分准备。
四、其他说明
查阅盲审结果后请及时反馈给导师及教研室工作人员,以便于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
联系人:王老师、闵老师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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