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学学院(系)、学习中心、函授站:
根据校历,2013年元月6-19日为期末复习考试时间。我校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期末考试时间可参照执行(毕业班除外)。为安排好期末考试和下学期开学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按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包括论文答辩),不得随意提前和延后考试,不得随意变更考试形式。开卷考试应严格控制比例。各院应重视并加强期末的网上导学工作,指导学生复习。
二、及时报送考试安排(不晚于各科次考试前一周),按统一格式各院集中填报,开卷考试须在考试安排表中注明。
三、各学院要严格试卷规范(统一格式)、命题审核,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和交接工作,禁止通过邮寄或电邮方式向学习中心、函授站传递试卷。《考生名单》、《考场情况记载表》、《考生签到表》应随卷发至监考手中以便填报,考试结束后随卷回收备查。
四、各中心和函授站要按学校统一要求组织考试,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学生、监考培训等)。考试期间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必要时要尽可能为学生提供食、宿方便。
五、要严格考试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考场管理,确保考试规范有序。监考人员必须查验考生证件,履行监考职责,如实记录考场情况。
六、考试期间,我院将抽调人员巡视考场。对一中心(站)所涉多学院的情况,相关院(系)要提前协调,选派责任心强、办事严谨的同志送卷(考后带回)、巡考(请将名单和去向报送我院)。对规模较大、考点较分散的学习中心,办学学院应派2人以上前往。必须保证考试在我校的监管下进行,谁出事谁担责。
七、原则上,期末考试应在放假前完成,特殊情况确需跨学期开考,请学习中心、函授站与办学学院协商,由各院系书面报我院备案。
八、各类教学班(含网教)的课表务必在2013年3月15日前按标准格式报送到教学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